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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8-03-28 16:12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甘警院党发〔201814                签发人:任尔昕

关于印发《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18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党支部:

现将《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328日      

抄送:厅纪检组,厅机关纪委。

       院党委委员。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实施意见

 

2018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1.29”公安部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2.28”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公安厅党委《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学院党委《2018年度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增强纪律规矩约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毫不动摇监督执纪,深入推进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学院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四个服从”。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政治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遵循,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学院党委委员要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带头落实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结合公安厅党委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深入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院要突出政治建设,严密防范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的发生,对七个有之保持高度警觉。要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自觉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把监管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警令畅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用党规党纪约束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坚决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把从严要求向系部、处室延伸,进一步增强学院22个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和精神境界,为全面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训质量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成员分管责任的要求,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学院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学院队伍管理、教学科研、项目建设、招标采购、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学院党委委员、系部、处室负责人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增强深入推进全面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履职尽责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队伍监督管理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对其主要领导要进行约谈、诫勉谈话以致严肃追责。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系部、处室,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明确廉政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实现处室、岗位、人员监管全覆盖,重点审视和着重加强对招标采购、学生招录、项目管理、课题经费、学生管理、后勤保障、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等8大风险领域和工作岗位的日常监督,加大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各系部、处室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抓工作与抓队伍并重、抓党建与抓廉政并举,对本部门发生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违法违纪案件承担领导责任。

(五)统筹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院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学院党委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廉政建设新要求、新任务要抓好贯彻落实,对廉政建设和作风方面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及时应对。要充分利用四种形态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方法论推进学院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统完善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行为,把权力、资源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二、深化廉政教育,强化阵地意识,在教育改革和教书育人工作中落实廉政文化要求。

(一)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教育。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主动作为,带头转变作风,主动接受廉政教育,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四必谈谈心谈话等形式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扯耳拽袖、红脸出汗,身体力行、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家教家风、人品养成,以非权力影响力形成头雁效应。要以班子成员为重点积极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观和政绩观的教育,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使班子成员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务实、清廉、干净、担当。

(二)抓好教师队伍党风党纪教育。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带头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推进作风整改,严肃查处发生在教育领域、教职员工身边的腐败问题,着力整改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教职工队伍的勤俭意识和廉政意识;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反婚丧嫁娶规定、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超标准公务接待等。针对目前学院部分系部存在办公环境内务不整、教师民警警容不整等问题,组织开展办公场所内务卫生整治和民警警容风纪检查,推进学院教师员工、在校学生警务化管理一体化发展

(三)抓好纠正四风教育。要进一步强化学院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纠正四风问题教育活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要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加大教育整改力度。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和执纪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方面的具体标准,从源头上杜绝“四风”问题。持续开展“走系部、解难题、办实事”和“精准扶贫”等活动,把贯彻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情况作为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来抓,严肃执纪问责,严查顶风违纪,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抓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完善校园廉政文化宣传建设,积极营造守廉、尊廉、崇廉的浓厚氛围。要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各类反腐败典型案例,适时组织新提任干部、新招聘教师、风险岗位负责人到省纪委确定的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反思;适时组织党员民警集中观看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片,从腐败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要通过警示教育,明确纪律界限,立规在前,教育在先,要让每个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知道底线在哪里红线是什么,避免不教而诛

三、加强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实现党风廉政建设治标与治本工作有机结合。

(一)推行执纪督导常态化。抓好日常性监督管理,坚决整治庸懒散、奢私贪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加大对寒暑假、重大节日期间等关键节点的廉洁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和追责,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心齐的良好从教氛围,达到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治奢树形象的良好效果。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纪律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坚持班子成员轮流带队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院进行通报公示。

(二)实施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对问题突出的,严肃通报,严格问责。以问责唤醒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对疏于监督管理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对分管负责人及系部、处(科)室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坚决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教职工反应强烈的人和事,严密关注和监督关键少数和关键部位,严查考试招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标采购等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上的腐败行为;严查挪用、套取、贪污科研经费问题;严查借学术交流之机公费旅游和参加以收费为目的提供参观游玩项目的培训活动。

(三)畅通意见表达和救济渠道。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办理流程,加强信访转办件审核力度,提升信访案件办理质效,推行“一件一诺”、实名举报受理告知及结果回复,严肃办信纪律,不断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建立保障学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切身利益和意见诉求表达机制,从制度和程序上保障渠道多元、畅通。对教师师德失范、侮辱体罚学生、学生逞凶斗狠等校园欺凌行为实施“零容忍”。要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内容,涉及学院招生、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要按规定公开公示,把“程序合法合规”与实体并重,严格规范招投标环节的质询受理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

四、完善制度建设,制度设计突出科学合理、全面规范,制度执行务必严肃严格。

(一)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学院制度设计。结合2017年驻厅纪检组3.31”约谈纪要和省厅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各系部、处(科)室要针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制度设计,按照学院党委《整改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对现有制度进行重设、修改和完善。特别是涉及廉政建设8个风险领域,要按行政隶属关系列出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要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针对廉政风险点,从制度上补漏洞,从机制上防风险,从监督上促落实。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新要求新部署,及时修订完善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

(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认真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决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两种极端现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大清权、确权、晒权、督权力度,坚持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由学院党委集体研究、集体决定,特别重大事项要邀请驻厅纪检组派员参加监督决策,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严格实行三公经费公开公示制度;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

(三)坚持民主生活会和基层组织生活会制度。学院党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认真查找剖析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在党员内部公开。扎实开展好22个基层支部党组织生活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厅党委关于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及有关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要通过三会一课制度持续加强学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动机,使廉洁从政、从教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行为自觉。

(四)坚持廉政谈话提醒和民主评廉制度。一是学院党委书记负责对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需要谈话提醒的其他人员开展谈话提醒;二是纪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规定流程,对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开展谈话提醒;三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对主抓或分管工作领域的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开展谈话提醒;四是各系部、处(科)室负责人对部门成员开展谈话提醒。坚持述职述廉和民主评廉制度。每年由学院党委对所属各系部、处(科)室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存入学院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档案,作为奖励惩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评议结果较差的部门负责人,要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把廉政建设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内容,推动党员干部知纪明纪、遵纪守纪,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