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关于落实省厅
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全面
启动整改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省厅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11月15日对我院开展了全方位、全面细致的巡察巡视工作。2018年1月4日,巡察组向院党委和全体教职工反馈了巡察意见和整改建议,共梳理出涉及6类、13项、45个问题;2月18日学院党委向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第三巡察组报送了《关于落实省厅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甘警院党发[2018]1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按照省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为了进一步落实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学院党委制定的《整改方案》,学院党委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启动落实整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改时间
从即日起至4月15日,为期一个月。
二、方法步骤
(一)学院党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尔昕同志任组长;院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并按照职责分工统筹负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益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纪委王旺增同志为工作专干。
(二)具体整改工作实行部门负责制,部门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系部、处、室、科(中心)依据院党委《整改方案》所列问题和整改措施全面梳理认领,按部门隶属汇总,逐一落实整改。
(三)整改项目采取挂账销号方式。对已经落实整改的问题由部门提出销号申请,说明整改完成依据并附相关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确认,并在整改问题清单上登记备案。
(四)从即日起至3月25日为各部门自行整改阶段,各党委委员按照分管职责组织分管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再次梳理细化分解整改项目,确定完成时限、议定整改措施。各系部也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进行内部通报,并留存会议照片、信息资料。
(五)3月26日至4月10日为重点整改阶段,期间,院党委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重点针对整改工作滞后、项目销号率低、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各部门要将整改工作情况于4月12日前报学院纪委。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厅党委“整改工作要突出政治属性”的要求,各部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全面整改工作,要把落实整改作为检验全院教职工政治觉悟、政治规矩、政治素质和政治纪律的过硬标尺,集中精力,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整改工作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系部、处(科)室(中心)要围绕《整改方案》自觉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整改问题要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限期整改,挂账销号。《整改方案》中多个部门共同负责的问题,以列前的部门为主落实整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根据2018年1月11日整改责任分解工作会议要求,整改问题按性质分为“立行立改类、建章立制类、整风肃纪类、调整完善类”,涉及警容风纪、内务管理等整风肃纪类整改工作,政治处、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要提前安排部署,用整风肃纪的效果推进整改工作;以整改问题为牵引,完善制度设计,夯实机制保障,严格制度执行,以此推动学院从严治党、规范治校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中共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